放棄可能會更好?投資移民逆轉成功的秘密
申請188c重大投資簽證的人在收到投資通知後會有28日時間進行投資,但如申請者在資產套現的過程遇到阻滯,未能於期限內投資,移民局可提供最多70日的延期寬限。不過如果過了70日還是未能開始投資,那可以怎麽辦?
以往我們曾遇過以上情況,首先我們為申請者特別申請了4次延期,額外有多兩倍時間(140日)進行投資。但不幸地申請者過了特許寬限還是無法達到投資要求。不過幾經轉折後,最終這位申請者還是成功獲批188c簽證的。
這個得來不易的成功背後隱藏著甚麽關鍵抉擇呢?答案就是「選擇放棄」,基本上當申請延期已達到了上限,就只有兩個選擇,自己撤銷(withdraw) 或被移民局拒絕(reject)申請。不少人可能會以爲兩者同樣都是放棄申請,對於審批結果的影響並無差別。事實上,這個想法是有繆誤的,就這個情況而言選擇自己撤銷申請,反而給自己「留有後路」的明智抉擇。
當這位申請者成功套現後再次重新申請簽證時,就是因爲起初第一次申請留有的是 「撤銷」而非「拒絕」紀錄,所以第二次申請便很順利獲得批核,因爲通常移民局如查到申請者曾有被拒絕申請的紀錄,再次申請的審查過程將會繁複很多,成功機率也會相對較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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